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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
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流程及支持方式

来源:山西科汇技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1-16 15:24:10

申报流程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上项目。
  申请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地方或行业科技部门受理并审查后,报送以下材料:项目报送函、面上项目汇总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地方推荐意见(请附在项目申请材料内)、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报项目电子汇总数据。其中,报送函报高新司1份、火炬中心1份;其余材料报送火炬中心。
  (二)重大项目。
  1. 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或地市级科技部门在申报中心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按相应格式填写项目申报书和概算说明书。报经省级科技部门审核后,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打印1份(A4纸,均为正本),装订成册,并由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或地市级科技部门、省级科技部门分别加盖公章。
  2. 省级科技部门将正式推荐函和项目申报书、概算说明书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科技部。其中,推荐函报送高新司1份、火炬中心1份;项目申报书、概算说明书一式1份,报送火炬中心。
支持方式
 
  (一)面上项目。
  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择优给予国拨经费支持,省级科技部门和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经费匹配。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产业化示范项目。以示范、引导为重点,科技部将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合作,提供市场推广、培训、国际化、信息化、宣传等服务。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二)重大项目。
  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国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子项目的国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
  科技服务体系项目。国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子项目的国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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